Taimoumain_Tallon

日常沉迷Timo,不打算更文了,如果有兴趣的话会写吧……

一个大纲

麦藏 Mişcarea spre vest
时间:西进运动时期,18世纪末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
地点:美国西部
主要人物:麦克雷,岛田半藏
一 麦克雷骑马进入美国西部荒凉地区,尚未开发的地区总是有印第安文明的存在。
荒凉的沙漠和戈壁纵横交错的地方,麦克雷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可以休息的小城镇,身无分文的牛仔想要赚钱,他来西部可不只是为了晒晒太阳喝点劣质酒,还有不好吃的食物。
美国西部,一直都是淘金者梦寐以求的地方。
二 械斗受伤的牛仔把胳膊挂在自己的脖子上,悠悠闲闲地在镇子里闲逛,村镇的现代医学并不完善,粗略地止住血,包扎一会儿就放任伤患到处走动,这非常不明智,但是赤脚医生也就只能做到这么多了,他们并非什么都不会,但也不会精深。
他的伤口已经有三天了,没有愈合的迹象,这阻碍了他的计划。
三 一如既往的,麦克雷依旧站在旅馆门口看着来往的人群,他注意到几个人,几个他曾经在沙漠里见过的牛仔,还有一个长着东方面孔的黑发男人,东方男人寻找着旅馆,不经意和麦克雷四目相对,牛仔伸手轻点帽沿当作行礼,东方男人没有回应地走进一间小旅馆。
四 麦克雷回忆起今天看到的几个四处张望的牛仔是谁的手下,他也清楚他们今晚就会来找他复仇,得罪过那几个牛仔的麦克雷夜深了也没有入睡,本来打算等着他们自投罗网,但他们冲进房间的时候,人多了一倍,住在旅馆二楼的麦克雷立刻打算从窗口跳下去。
他匆忙中跑进另一家旅馆的一个房间里,碰上了今天的东方男人。
五 东方男人答应了麦克雷的邀约,他想邀请男人一起在美国的西部闯荡,男人了解自己刚来到美国,不熟悉风土人情的他必须要找一个同伴。
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,他们需要合伙,干些赏金的勾当,在这个美利坚法案还没有进入的地方,会杀人才是真正淘金的方法。
六 麦克雷很轻松就收到了当地警署的赏金,赏金不算太多,但麦克雷还是分了一半给他的医生,当作当初包扎的报酬,半藏没有拒绝,就接受了,如果不是他喜欢美国牛仔这种率性的性格,他也不可能答应麦克雷的请求。
七 他们一起走过很多个小镇,朝夕相处,麦克雷给半藏的马配了一个铃铛,他喜欢在沙漠里走着的时候听这样的铃铛声。
八 沙漠里的徒步,麦克雷和半藏知道他们两个今天之内走不出去了,并且食物还够两个人吃,水不够了。
九 好不容易麦克雷和半藏走出了沙漠,麦克雷却因为缺水虚了很多天,作为麦克雷的同伴,半藏也在旅馆里照顾了他很多天。
十 他们相处了已经有一年的时间,麦克雷发现自己每天最大的兴趣不是骑马,不是抽烟,不是为自己腰间的维和者检修,而是看着半藏发呆。
十一 半藏每个角度都非常好看,麦克雷没有去告白,也没有去为心底的感情争取更多,他告诉自己他不能做的实在太多,他只能做一个默默守护他的人。
十二 麦克雷每天都在挣扎,他会半夜时候看着半藏,看着他的脸很久都不能睡着,他自己知道自己有多爱他,恨不得把他揉进血肉里永远不分开,他也会半夜做着噩梦惊醒,梦里都是半藏离开他的画面,触目惊心。
十三 麦克雷终于忍不住了,他在半藏睡着的时候凑过去轻吻他的额角,他称之为第一个吻。
十四 他们在西部赚到的钱足够他们过上一辈子了,但麦克雷选择留在西部地区,他曾经问过半藏的选择,但半藏并没有回复他。
十五 麦克雷已经在西部的小镇建好一座木头的小房子,就在河边,在小镇的最尾,那里是麦克雷和半藏经常去的地方,他会在河边弹弹吉他,回忆半藏和自己的记忆。
十六 半藏他没有留在那个小镇,但他留在了西部,他决定留在西部,他不想回到那个令他窒息的家族,他沿着当初和麦克雷一起走过的旅途走回去,去看看一年的时间,那些地方变成什么样了。
十七 他沿着那条路走回去,用了三年的时间,而他和麦克雷走过的时候,才用了一年,他用一年的时间学会了画画,速写,素描,他用画本记录了沿途的一切,记录了他们当初走过的地方。
十八 一年的时间,能改变的实在太多,半藏曾经会在梦里梦见麦克雷第一次亲吻自己的夜晚,他没有睡着,麦克雷还和他睡在一个帐篷里,他的吻很轻柔,就像夜风吹过的夏天,天上星辰灿烂。
十九 他承认自己对麦克雷的感情大多数都是从那个吻开始,即便在这之前他们只是同伴关系。
半藏开始重新审视麦克雷和自己。
二十 半藏从来不认为自己会喜欢一个男人,和麦克雷作为同伴那么久,不知道是否是麦克雷隐藏的太深还是其他的原因,半藏在那个吻之前是完全察觉不出麦克雷喜欢自己。
自从他感觉那个吻之后,半藏时常会伸手抚摸那个被亲吻的地方,他感觉很奇怪,也很奇妙,每当他想起麦克雷的时候,那个地方总会升起让人非常舒服的感觉,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。
二十一 再次回到那个小镇的时候,麦克雷依旧像平常那样坐在河边弹吉他,他坐在石头上,面对的方向是半藏离开的方向。
麦克雷从来不会表露自己真正的感情,但除了面对一个人的时候。
麦克雷以为自从半藏跟自己告别之后就再也没机会看见他了,但没想到的是,半藏回来了。
二十二 半藏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选择回到麦克雷的身边,他们没有住在一起,半藏在他的房子旁边买下一块地也打算定居下来,麦克雷曾经问过他为什么会回来,他回答的是自己也不知道。
二十三 麦克雷在家的时候就会透过窗户看向半藏的房子,半藏的窗口虽然是透明的,但是他能看到麦克雷,麦克雷看不到他,可能有眼神相撞的时候,麦克雷完全觉察不出来。
二十四 “为我弹一曲吉他吧。”半藏轻轻敲响麦克雷的家门,他似乎喝醉了。
那一夜发生的事,我绝不会跟任何人提起,包括半藏,麦克雷想。
这一次,他称为第二个吻。
二十五 变质的感情在心里已经发酵了很多年,麦克雷总感觉那些东西在下一秒就要喷涌而出,但它们都没有,什么都没有发生。
这几年他每天都要靠着雪茄和玉米威士忌入睡,劣质的酒水对他并不好,但想念半藏的时候它们就是就是煎熬时让他缓解的解药。
二十六 半藏完全不记得那一晚上发生了什么,他唯一记得的就是睡着以前的事情,他走进麦克雷的家里,深深地吸上一口飘散在他家里的烟草气味,要求他为自己弹一首阿尔汉布拉宫的回忆,然后他就睡着了,醒来的时候还为这件事莫名其妙地开心了很久。
二十七 但是这份感情对半藏来说还是太过于沉重,现实不允许他们在一起,半藏也开始会看着某个地方发呆,不管坐在哪里,目光触及的永远是麦克雷的房子,或者是那个坐在河边的石头上弹吉他的牛仔。
二十八 一年的时间,足以积攒感情,沉淀成为一瓶令人迷醉的醇酒,如果半藏一不小心,就会越界,没人想要表露情感,也没人想要去成家,他们就一直居住在这里看着小镇的变化,从一个连魔鬼都唾弃,罪恶纵横的地方,变成一个像模像样的小镇。
二十九 时代变迁,他们两个从未改变,居住在这个小镇已经有了十年之久,每天默默看对方一眼,坐在自己的家门口,点上一只雪茄,喝着一瓶白兰地,或者是朗姆酒,晚餐也许会在对方家里吃,也许也会各自吃各自的,恬淡安静,没有纷争打扰,就像闲云野鹤。
三十 他们两个终身从未娶,也没有考虑过其他人,他们觉得彼此陪在自己身边已经是最好的结果,半藏病逝的那一晚,麦克雷终于走进他的房子,坐在他床边,附身轻吻他的唇角,轻柔的依旧像是夜风吹过的夏天,天空星光灿烂,麦克雷在他耳边一遍遍地轻喃:“我爱你,半藏。”
—END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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